1126、另一个版本的故事 (第2/3页)
粮永远不够。”陈启航说,“三十个孩子,每天只给二十五个人的饭。每天晚上,管理员会多摆五个碗。谁的碗在第二天早上是空的,谁就没有饭吃。你可以抢,可以藏,可以趁别人睡着的时候把他们的饭倒走,也可以……让那个端着碗的手再也伸不出来。”
房间里安静得能听见日光灯管的电流声。
“我进去的时候六岁。出来的时候,如果那也能叫‘出来’的话,十四岁。”陈启航低下头,看着自己手心里的印章,“八年。三百多个孩子进进出出,最后活下来、没疯、没残、还能站在阳光底下像个人一样的,加上我,一共四个。”
“四个?”赵振国的声音压得很低。
“四个。其他三个去了哪里、在做什么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我被选中了。”
陈启航说,“十四岁那年,养母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。她给我看一样东西,就是这枚印章。她说,‘你是这一批里最好的一个。’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。她笑了笑,说,‘你很快就会懂的。’”
他把印章翻了个面,底部的篆刻在灯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。
“然后她开始教我。教我看档案、教我用密码、教我怎么在一分钟之内记住一个人的长相然后把它忘掉、教我怎么用一把普通的钥匙打开七种不同的锁。她教我杀人。”
陈启航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裂痕,“不是用枪,是用毛巾、用枕头、用一根针。她说,真正的三只手,不会留下任何痕迹。死人最好的状态,就是看上去还活着。”
赵振国的拳头捏紧了。
“上一任‘三只手’,我很少见到他。”
陈启航闭上眼睛。
“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,十六岁。用的是一把弹弓,谁会对一个小孩抱有戒心呢?……他就这么没了。我回来之后,养母给我煮了一碗面,说,‘吃吧,吃完就忘了。’我吃了。但我没有忘。十几年了,我一口都没有忘。”
他睁开眼,看着赵振国。
“我不想做这个。从来都不想。但养母说了一句话,她说‘你不做,这碗饭就轮到别的孩子吃了。你吃得下去吗?’我吃不下去。所以我替他们吃了。一吃就是十几年。”
“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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