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:维权无果 (第2/3页)
一次。他说那你带材料过来。
我又去了。还是那个大厅,还是那些人。这次我拿的是15号。等了三个小时,窗口换了一个年轻姑娘。我把材料递进去,她又翻了翻,说:“你这个我们处理不了,你上次来过了吧?系统里有个登记,但是状态是‘建议协商解决’。”
我说协商什么?我跟谁协商?那个厂我都找不到了。
她说:“那就是没法协商。这样吧,我给你转到仲裁科,你去找仲裁。”
我说仲裁在哪?
她说:“隔壁楼,三楼。”
我去了隔壁楼,三楼。门开着,里面坐着一个老大爷,在看报纸。我说我找仲裁科。他说这里就是,什么事?我把事情又说了一遍。他说:“仲裁也要有劳动关系,你这个是劳务协议,仲裁不受理。”
我说那劳动监察说找仲裁,仲裁说找法院,法院我还没去,你们能不能给我指一条能走通的路?
老大爷放下报纸,看了我一眼。这一眼我看懂了——是那种看了太多可怜人之后,把自己的同情心磨成了老茧的眼神。他说:“小伙子,我跟你说实话,你这个情况,我一个月见几十个。你那个钱要不回来的。不是我们不帮你,是法律上你签了字,你就是认了。你去法院,法院也会让你先调解,调解不成再开庭,开庭了你还要请律师,请律师要钱,你那个538块够请律师吗?就算你赢了,对方不执行,你还要申请强制执行,强制执行要时间,要精力,你在城里吃住都要钱,你耗得起吗?”
我耗不起。
我没说话,转身走了。
下楼的时候,楼梯间贴着一张法律援助的广告,上面写着“为农民工维权,免费咨询”。我拍了个照片,打了上面的电话。是一个律师助理接的,问了我的情况,说:“你这个金额太小了,我们法律援助有门槛,一般要5000元以上才受理。你可以去社区的免费法律咨询点问问,每周三上午有律师值班。”
周三上午我去了社区。社区办公室在一栋居民楼的一楼,门口贴着“法律咨询”四个字,已经掉色了,只剩下“法律”两个字还能看清。里面坐着一个年轻律师,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,桌上摊着几本厚厚的法律书。我说了我的情况,他听完以后沉默了大概十秒钟,然后说:“哥,我跟你说实话,你这个情况,维权成本太高了。你算一下,你去劳动监察来回车费,去法院的诉讼费(虽然小额诉讼只要几十块),但是你请半天假就要损失半天的工资,你跑一趟就要花一天的时间。而且你这个案子,证据对你很不利,你签了那份劳务协议,在法律上你就认可了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,不是劳动关系。你要推翻这份协议,需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。欺诈的话,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故意告诉你虚假信息;重大误解的话,你要证明你对合同内容存在根本性的错误认识。你觉得你有吗?”
我说我以为那个厂会给我交社保。
他说:“合同上没写交社保,你签字的时候没看到吗?”
我说我看到了,但中介说转正以后才有。
他说:“合同上写转正以后了吗?”
我翻了翻手机拍的那份合同——对,我拍了,虽然当时没想着当证据,但就是习惯性地拍了。合同上只写了“试用期不计入社保缴纳范围”,没写转正以后会交。
年轻律师苦笑了一下,说:“这份合同是专业律师拟的,每一句都合法,合在一起就是要你命。”
这句话我在哪听过?对了,刘姓周也说过。
我说那我是不是就没戏了?
他说:“也不是完全没戏,你可以去那个厂所在的街道办投诉,让他们去调解。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,但有时候厂家为了息事宁人会退一点。你可以试试。”
我去了街道办。街道办的人很客气,给我倒了一杯水,让我坐着等。等了半个小时,来了一个穿夹克的中年男人,自称是负责劳动调解的。他又听我说了一遍——我那天把故事说了大概有五六遍,每一遍都越说越短,说到最后只剩下干巴巴的骨架:中介,黑厂,交钱,签合同,干不满,拿不到钱。
他说:“你把那个厂的名字和地址给我,我去问问。”
我给了他。宏达电子,开发区的那个蓝厂房。
过了一周,他打电话来说:“我去过了,那个厂说你是自愿离职的,合同上写得很清楚,七天内离职无工资,你干了十五天,他们给你结了五百多,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。我跟他们谈了,说能不能再退你两百,算是工服押金什么的,他们不同意。我也没有执法权,只能劝。要不你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?”
我说没有了。
他说:“那对不起啊,我尽力了。”
我说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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