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1章 镇海堡 (第1/3页)
金山河畔,库克部落的圣树下,一场特殊的婚礼正在举行。
新郎周大山穿着崭新的青色棉袍,胸前戴着一朵红绸花。
他本是江西矿工之子,因家乡遭灾流落南洋,从矿工做到千总,为人憨厚勤恳。
此刻他紧张得手心冒汗,目光却温柔地望向身旁的新娘——飞矛的侄女“鹿眼”。
鹿眼身着汉式嫁衣,头戴银饰,脸上绘着部落传统的红色图腾。
她手中捧着一块陶土板,板上以汉文与库克象形文字并排刻着《金山河盟约》。
飞矛站在圣树前,手中握着祖父留下的石斧。他看向海参,又看向身后各族使者,深吸一口气,高声念出盟约:
“自今日起,汉人与库克人共饮一河水,共耕一片田。汉人不越圣山界碑,库克人不扰矿场工坊;汉人传稻种、冶铁、医药之术,库克人助探矿、向导、山林之利;联姻子孙,可承汉姓,可继祖灵。此约刻碑立石,山河为证,若有违背,天地共诛!”
念毕,他将石斧交给周大山。周大山与鹿眼共同执斧,在早已备好的青石碑上,刻下第一道痕迹。
石碑立在金山河分流处,东望汉人垦区,西接部落猎场。
碑成之时,库克长老捧出珍藏的果酒,汉人匠户抬来新打的铁锅,双方围坐共饮,孩童在田间追逐嬉戏。
飞矛走到海参身边,低声道:“将军,长牙部落和红土部落的使者今早走了。他们说我背弃了祖灵。”
“你怎么回答?”
“我说,祖灵要的不是子孙死在火枪下,而是部落昌盛,孩童吃饱。”飞矛望向远处学堂,那里传来汉话与土语混杂的歌声,“鹿眼嫁汉人,不是背叛,是给部落多开一扇窗。”
海参拍拍他的肩:“薛都督有令,库克部落可选五十名青年入南澳讲武堂,学汉文、算术、基础操练。毕业后,可加入矿务巡护队,或留部落任民兵教头。”
飞矛眼睛一亮:“当真?”
“君无戏言。”
当夜,金山镇矿务司内,薛延收到了海参的飞鸽传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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