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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我的文学梦

    13 我的文学梦 (第1/3页)

    “四十载春秋,改变的是容颜,不变的是同窗情谊。这次聚会,是我们青春的一次回望,也是未来情谊延续的起点。

    要珍惜聚会的美好时光。同学聚会是一种寄托,也是回忆;是友情的共享,也是爱情的碰撞。”下面是郭文明讲的故事:

    我是长庄人,父母生了我们姐弟四个,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。

    大姐视力不好,小学毕业后便辍学了。二姐成绩非常好,不过那时候推荐上大学,我家因为成分不好,二姐没有被推荐,只能到乡办厂里打工。她把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收藏在家,我有空就拿出来看。

    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语文书上的白话小说,比如《失街亭》、《武松打虎》、《孙悟空三打白骨精》等文。对于文中的英雄十分欣赏,对于写作者也无比祟拜。

    上初二的时候,有人上课看小说,被老师没收!有次我送作业本去老师宿舍,看到被他没收的《红楼梦》,我便偷回家看,看完后我又自作主张地给了那位同学。

    那同学很高兴,说邻镇磨头有个文化站,藏书很多,只要押两块钱,月租五分,便可以天天借书看。于是我省吃俭用存了两块钱,到文化站办了一张借书证,

    我用三个晚上看完了玛格丽特·米切尔的《飘》,米切尔把我带进另外一个世界,她就像穿着随意、有些俗艳的使女牵着我的手,将我领进了神圣、庄重的教堂一样。

    接着我开始阅读托尔斯泰、巴尔扎克和斯汤达。只要走进文字,我的手上就会出汗、不安和惊恐。我需要不断地合上书页,才能抵抗阅读给我带来的躁动和惊惧。

    读《包法利夫人》时,正好放年假,在严寒的冬天我会莫名其妙地从床上爬起来,然后在村子里跑上一圈,又跑回家里一字一句地将书看完。

    初中时我语文一直名列第一!别人怕写作文,我最喜欢写。老师常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读给同学们听。

    我语文好,数理化也不错,英语却是一窍不通!至今除了26个字母,其它一句也不会说!有次老师用英语问我:what’s your name? 我不知他讲的什么,回答不出来。同座叫我回答:my name is a dog!我真的那样说了,结果哄堂大笑!

    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是朱祝和老师,他穿着整洁,一丝不苟,语文课极生动,我的作文,也经常被他在课堂朗读。他朗读的时候,我在下面很激动,也很紧张。朱老师退休后,依旧似翩翩少年,风度不减当年。四十多年的时光,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雕琢的印记。

    那时候别人挤出时间做试题,我是除了上课就看书。那些古典名著着实让我着迷,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。朱老师为我着急,多次提醒我,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,如果不用足全部的身心,将来肯定会名落孙山,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书籍。

    不久校里成立文学社,大家推举我当了社长。

    从此我开始写作,并试着投稿和发表。1983年在《紫琅》发表的第一个短篇,只有3元的稿酬,可我象今天得了3万块钱一样激动和兴奋。

    上高三的时候,我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女同学,她叫张琳琳,喜欢写诗,也是文学社成员。

    张琳琳长得很漂亮,每个男孩子都为她着迷,她也喜欢周旋于其他男生之中,我不知道她对我有没有兴趣。

    因为我是文学社社长,经常在校里出黑板报。张琳琳的字写得好,我便请她帮忙。课后同学们围在黑板报前欣赏,大家都认为我们是才子才女。

    有天出完黑板报,我们手拉着手在操场上散步,不知怎么就谈到爱情。天色很暗,谁也看不清谁的表情。

    一会儿月亮出来了,她说她喜欢星空,就像喜欢我的眼神,忧伤中透着些抑郁。她还说她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?我低下头想吻她,她却比我先红了脸。看着她害羞的样子,我忽然想和她一辈子走下去。

    后来有一天,她给我写了一首诗,我到现在都记得:

    夜草如碧丝,

    思念低绿枝,

    当君怀归日,

    是妾断肠时。

    我当天请她看电影,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十排三座,我记得很熟。当我走进电影院时,园园早已坐在那儿了。旁边那空着的座位让我有点儿激动,我感到自己好象失去了重心,坐进一个虚无的空档里。

    长这么大,我这是第一回跟女孩看电影。我竭力想把这看作很平常的事,可还是紧张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在两只手按触的刹那,我竟控制不住一把抓住了它!

    一股温暖的感觉一下传遍我的全身。

    她的手那样柔软,温和。我们的手紧紧相握,手臂触了电般地颤抖着。

    一切都象梦一样,我感到自己一直渴望抓住点什么。现在才明白,她的手就是我一直渴望抓住的东西。我象一个濒于死亡的人一样拼命抓住救生圈,以不使自己沉下去。

    我的紧张使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。

    我们的手都在悄悄地发热,我感到全身的血液扇开翅膀在周身飞翔。很长时间,周固的一切都无声无息......

    爱情好比是毒酒一样,蚕食着我的五脏六腑,可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将它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有天我看到《牡丹亭》的题记,有一句话久久无法忘怀: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。生而不可与死,死而不可复生者,皆非情之至也。

    人类的情感是不知从何而来,也不知因何而生的。

    一旦产生了这种情感,便会朝一个目标一直走下去,直到不可回头,不达目的决不罢休。

    在不知不觉中,我已深陷……

    后来我们都显得格外兴奋和开心。我经常拉着她的手在操场上疯跑,我们偷偷地在一起吃饭。冬夜的寒风中,我们相互依偎,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期望。我告诉张琳琳,我希望以后能够陪伴她每一个重要的时刻,无论是快乐还是困难。

    接下来便是高考,张琳琳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,而我却以11分之差名落孙山。

    初恋虽然短暂,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。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,我总是闭上双眼回想起那段美好的时光。我们一起走过校园,手牵着手,享受着彼此的陪伴。

    毕业以后,我以学生早恋为题材写了篇十几万字的爱情小说。先寄《少年文艺》,退回!再寄《儿童文学》,退回!再寄《垦春泥》杂志。这次没退,我估计一定被录用了!

    三个月后我打电话给编辑部,一位姓沈的编辑告诉我他已看了,写得不错,原稿及修改意见早就退了,他让我修改之后再寄!

    那时农村的信都是送到村长家里,村长看见熟人就让人稍带。我找村长询问,村长想了很久才说叫一位妇女带给我。我忙找到那位妇女。妇女说她忙忘了,放到床头柜上被她老公擦了屁股!她老公还说比用报纸好呢!她说我实在要她买两卷卫生纸赔我!

    我欲哭无泪!十万个字,我写了两个多月!写了改,改了写,我又没留底稿!我凭记忆又重写了一遍。为了防止丢失,我亲自送到《垦春泥》杂志社,沈编辑热情地接待了我,并答应我下月发表。

    记得那次从南京回来,我坐到如皋车站下车,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了她:王园园!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,真的不能用语言表达。是她,肯定是她!我不顾一切地狂奔到她的前面,她的笑容如同春日的暖阳,让我的所有紧张瞬间融化。

    她说她的家就住在车站附近,她叫我去她的家里看看。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来到家里。

    她的家布置得简单而温馨,我们在客厅坐下,茶几上摆着她亲手做的小点心。我递给她路上刚买的礼物,她接过后,脸上的惊喜让我心里一暖。

    我们聊起了过去的中学生活,那些快乐和无忧无虑的日子,让人不禁怀念。园园的声音总是那么悦耳,她的笑声总是那么清脆,我沉醉在与她的对话中,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

    一会儿她说要上卫生间,我忙逃也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。我都不能平视她的目光,又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?

    听说她在桃园中学当老师,我给她写了许多信,其中有一封是这样写的:

    琳琳,我想你,想得都快发疯了。每当夜深人静,我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,它们像野马一样奔跑,总是不由自主地跑向你的方向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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