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聚宝盆与清道夫 (第2/3页)
不。
他喜欢做杀手。喜欢那种行走在阴影里,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最复杂问题的感觉。喜欢那种掌控别人生死的绝对权力。这与金钱无关,这是一种……瘾。
不过,不用再为了生计奔波劳碌,的确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。
不用再做牛马的感觉,真好。
他将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调整到最放松、却又能在百分之一秒内做出反应的状态,缓缓躺倒在硬木板床上,闭上了眼睛。
祈祷室里的霉味,酒馆客房的霉味……这个世界似乎总与潮湿和腐朽联系在一起。
他陷入了浅眠。像一只蛰伏的豹子,耳朵捕捉着门外走廊上最细微的脚步声,鼻尖分辨着空气中任何一丝不寻常的气味。
……
第二天清晨。
天光从木窗的缝隙挤进来,在扬尘的空气里拉出几道光束。
李寻欢睁开眼,眼神里没有半分刚睡醒的迷蒙,清明得像是从未睡过。
他翻身下床,走到陶盆边,掬起一把冷水拍在脸上。冰冷的刺激让他精神愈发集中。
他走下楼梯,来到酒馆大堂。
清晨的酒馆没有夜晚的靡靡之音,只有几个伙计擦拭桌椅的单调声响。地板刚拖过,空气中是潮湿的木头味和淡淡的皂角香。
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头发花白、身材精瘦的老头,戴着一副单片眼镜,正用一支羽毛笔一丝不苟地核对着账簿。
那不是昨晚的替身。
老头的手指瘦长,指甲修剪得极为干净,但持笔的姿势却异常沉稳,食指的指节上有一层薄茧,不像常年写字的人,倒像是常年扣着什么机括。
他抬头瞥了李寻欢一眼,镜片后的目光像锥子一样。
“结账?”老头的声音沙哑,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审视。
“是的,先生。”李寻欢立刻切换回昨晚那个略带惶恐的落魄歌手,将一小袋叮当作响的钱币放在吧台上。
老头看都未看钱袋,只是又打量了他一眼,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,示意他可以滚了。
李寻欢猜的没错,这才是“裘德酒馆”真正的管事。那个叫裘德的替身,只是个夜晚摆在橱窗里的商品。
角落里,一个穿着灰色布裙的女孩正蹲在地上,用力擦拭着地板上干涸的酒渍。
正是昨晚那个听歌听得出神的女孩,安娜。
她依旧是那副怯生生的模样,低着头,亚麻色的长发垂下来,遮住了半张脸。她察觉到李寻欢走过,身体下意识地向旁边缩了缩,生怕挡了路。
李寻欢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,又不动声色地移开。
后厨的门帘被一把掀开,一个胖得像发面馒头的厨娘探出头,对着女孩就骂:“安娜!死丫头磨蹭什么!地板擦不干净,今天中午的黑面包也别想吃了!还有,水缸空了,赶紧去提水!”
妇人的嗓门又尖又响,脸上全是刻薄。
叫安娜的女孩身体抖了一下,像只受惊的兔子,连忙点头,手上的动作更快了。
李寻欢的脚步顿也未顿,推开酒馆大门,走进了比金城的晨雾里。
那个光彩照人的流浪歌手身份,太过惹眼,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。
他再次进入那条无人窄巷,戴上了多米诺面具。
这一次,他脑中构筑的,是一张最普通、最没有特点的脸。塌陷的鼻梁,浑浊的褐色眼珠,下巴上带着青色的胡茬,眼神木讷,甚至有些畏缩。
一个丢进人堆里,三秒钟就会被彻底遗忘的底层市民。
他走出巷子,在街角面包铺买了一块最粗糙的黑面包,学着旁人的样子,就着路边的水龙头,面无表情地啃着。
味道像掺了沙子的木屑。
但他毫不在意,目光始终锁定在“裘德酒馆”的后门。那里,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