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章 初步判断他杀 (第3/3页)
“你们有的忙了。”韩凌一边仔细搜索一边和童峰聊天。
杀人抛尸的案子查起来很麻烦,目前连死的是谁都不知道。
凶手选择抛尸,说明心理素质能够支撑反侦查的实施,其他方面的证据应该销毁了大部分,而且还过去了这么长时间。
听起来就是长跑,短时间内不好解决。
童峰已经感觉好多了,脸色渐渐变得红润,他还记恨着韩凌刚才的行为,却也知道对方是在帮他快速适应,愤愤道:“你也闲不下来。”
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命案,必然会抽调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协助调查,以韩凌前段时间所展现出的业务能力,哪怕只要一个人,名单上估计也得是他的名字,或者朱跃。
至于其他派出所民警,只需履行保密义务即可,若有需求,会由加入专案组的人代专案组传达命令。
除特殊情况外,正式民警和辅警不必签保密协议,因为他们在入职的时候,早就已经签了职业保密承诺书,那是通用的,一旦违反会受到严厉处罚。
很快,支援的民警赶到,搜索、走访范围再次扩大,半径初步定在五公里内。
死者是不是附近的居民?可能性不大,远抛近埋,一般情况下凶手不太可能把尸体扔在附近。
可能性不大也要查,万一呢?
远抛近埋是嫌疑人处理尸体的典型行为规律。
远抛,能切断地理关联,制造环境隐秘性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,还降低了心理上带来的巨大压力。
近埋,能规避运输风险,减少自身暴露的可能性。
当然,也有远埋的情况,这就要看作案条件了。
当前地面是硬土,而且抛尸时间很有可能是冬天,想顶着压力挖出一个足够埋尸的大坑很难付诸行动,人少的地方不代表真的没人路过。
【埋尸最安全】只是理想状态,在实际情况中,会受到客观条件以及凶手主观风险判断的影响。
简单来说,埋了正常,直接抛尸也合理,遇到都不奇怪。
法医已经撤了,尸体运回了分局。
现场只剩下了分局痕检和侦查员,以及支援来的派出所民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