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治安纠纷 (第3/3页)
现在依法对你上铐!请予以配合!”
“放开!放开我!”女人挣扎,但是没用。
人群爆发欢呼,甚至还有了掌声,女人狼狈的模样非常解气,你不想体面,警察会帮你体面。
张思磊赶紧过来帮忙,看向韩凌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惊讶,他没想到韩凌如此果断,说动手就动手,毕竟对方只是刚入职几个月的新警,而且刚拿到执法资格证。
他突然有点羡慕,到底是科班出来的,经过了警校的正规培训,如果自己当年也报考警校就好了。
“让巡逻组的同事把人带回去。”韩凌将女人拉了起来。
派出所里为数不多的警车,优先满足巡逻组使用,他们比较方便。
“好。”张思磊通过对讲机联系同事。
很快警车到了,同事下车询问情况后,带走了两名当事人。
韩凌和张思磊留下疏散群众、处理当事人电动车,顺便说了两句普法宣传,随后也向派出所赶去。
回到所里的时候,男方在调解室,而女方直接进了审讯室。
这种事实清楚的治安案件根本不用审,只需固定证据拿到笔录即可,韩凌没有进审讯室,有其他同事负责。
韩凌来到调解室,给男人倒了杯水,询问对方这件事想如何处理,如果可以的话,双方最好还是和解。
没有受伤,也没有其他不良后果,能和解是最好的,避免矛盾升级恶化。
让受害者和解并非偏颇,警校就是这么教的,朱跃也是这么教的。
举个例子,如果像类似的治安纠纷,最终过错方都进拘留所了留下治安违法记录,那么过错方存在可能怀恨在心,出来后有报复的几率。
一个人不敢,两个人不敢,那一千个人呢?一万个人呢?当基数变大了,总会出现睚眦必报的狠人。
到时候,就不是治安案件那么简单了,万一发生刑事案件得不偿失,因此促成和解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社会稳定。
再者,双方和解可以快速了结案件,不必走复杂的程序,减轻司法的工作负担。
总体来看,和解是最佳结果。
“不和解,我也不要赔偿。”男人很坚定。
韩凌倒是没想到,这位看起来很老实的男人铁了心要把女方送进去,看来之前在事发现场的时候,对方憋了一肚子火。
之所以不敢还手,是担心警察定性互殴。
很正确的做法。
至少在当前年代,是正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