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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2章 大明监察司

    第842章 大明监察司 (第3/3页)

州府、有牧民实绩者,不得轻入;无安邦定国之功、经世济民之才者,不得轻入;身有贪贿劣迹、品行不端者,不得叙用!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刘若愚几乎屏住了呼吸!

    永为定例!督察各部!驳正诸司!

    短短数语,直接推翻了大明两百余年的旧制桎梏。

    从前的内阁,是 “有宰相之实,无宰相之名”,终究是依附皇权的临时机构,品秩低微、权责无根。

    但今日之后,内阁成为大明法定的最高行政中枢,总揽天下庶务!

    但朱由校的话还没完:

    “然,政贵制衡,方能无弊。旧制六科给事中,本为稽查六部、封驳章奏而设,如今朝堂新署迭兴,内阁、海关、盐政诸司林立,政务繁杂远超往昔,监管空缺、权责疏漏,绝非长治之道。”

    “今改六科为监察司,秩同都察院,与之平级并列,互不统属,互相纠察,俱直属朕躬。监察司专司稽核天下政务实效、巡查朝堂各部、院、寺、监及地方大员施政得失。”

    “除稽查各部诸司弊政外,新增核查内阁票拟真伪、纠察内阁行文疏漏、督查内阁统筹政令之得失。”

    “内阁诸臣,但凡有私拟政令、偏袒徇私、刻意苛责部院、或因循怠政之举,监察司有权封还其票拟或文书,并得直奏于朕!”

    “监察司官员升迁、黜落、考评,由吏部会同御前秘书司、御前参谋司合议拟定,最终由朕亲裁。”

    “内阁仅有建言、考评之权,无任免黜陟之权,以绝内阁操控监察、结党揽权之弊。”

    “六部诸司,若遇内阁督查苛责过甚、审议偏颇、处置不公,或是内阁政令违制失当、有碍政务者,可上奏御前奏辩,亦可呈送御前秘书司、监察司、都察院三方,重审复核、秉公更正。”

    “都察院,仍为朝廷风宪之地,掌天下风纪、监察百官,上至阁辅重臣,下至府县小吏,皆在巡察纠劾之列。但凡徇私、怠惰、舞弊、专权,即刻弹劾、绝不姑息。”

    至此,一套全新的大明中枢格局,彻底成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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