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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门德斯家族

    第十九章 门德斯家族 (第1/3页)

    门德斯家族的具体来历已不可考,即便是在安布罗斯长大的维恩也不清楚家族的起落兴衰。

    他只是从老一辈口中听说,门德斯家族来自欧洲,于大约百年前来到北美大陆,靠着矿业逐渐发展起来,并在美洲大陆南部扎稳脚跟。

    家族从起初的三两个人到现在的人丁兴旺,用了数十年时间。

    与寻常美国人或欧洲人不同,门德斯家族并不信仰上帝,而是信仰阿撒兹勒,家族内部将山羊奉为神明,就连门德斯家族的家徽都是一头山羊。

    阿撒兹勒是第一个背叛上帝的堕天使,亦是地狱的君主,它的形象与“蛇”“多面”“羽翼”紧密相连。

    从小时候开始,维恩就已在家族成员的熏陶下习惯这种与众不同的信仰。

    在他们以及大多数门德斯家族的观念中,杀人并不是什么违背道德的事,与杀鸡杀牛杀羊一样,这只不过是司空见惯的屠宰。

    采取不同的手段,只是家族之中有人喜欢将屠宰发展成一门艺术,这种人虽是多数,但也有不喜欢艺术的精美,唯独热爱暴力,钟情于纯粹屠戮的成员。

    与主流思想的背道而驰非但没能让门德斯家族意识到错误,反而加重了他们对屠戮的热爱,以至于他们将对抗警察,对抗正常人都当成了乐趣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维恩讲述的过程中,陈舟时刻盯着他的眼睛,捕捉着他的心跳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杀人对门德斯家族成员而言确实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,说着这些触目惊心的话,维恩的心跳频率却没有丝毫变化,对他而言,这的确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维恩甚至不认为自己有罪,就像有人喜欢喝酒,有人喜欢泡妞一样,他认为自己的爱好虽然小众,但和所有人都一样——

    谁还没个爱好呢?

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在安布罗斯之外的世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,维恩很了解正常人的思考方式。

    在这里为安布罗斯站岗放哨时,他不止一次思考过何为正确,何为错误。

    可能他也想过改过自新,但门德斯家族在他身上留下的烙印还是太深刻了。

    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经过十数年的熏陶,已经将杀人培养成了一种习惯,再想改变谈何容易。

    讲述的最后,维恩介绍了家族中的几名头号人物。

    因为阿撒兹勒的形象有七个蛇头,十四张脸,所以门德斯家族的主要支柱共有七名,在他们之下是十四名堕落使徒。

    七个蛇头虽然数目众多,却分上二、中四、下一,因此七名支柱中也以二、四、一分成三种地位,其中代表诱惑的支柱和代表山羊的支柱常年待在安布罗斯,从不外出。

    其余五名支柱时而外出,但大多数时候都留在安布罗斯,即使外出,他们最迟也会在半个月内返回。

    至于十四名堕落使徒则分散在全美各地,维恩知道他们担任着一些重要职位,有的是商业大亨,有的是政治要员,有的在军队中谋职,无论做什么,都是在为家族攥取利益。

    不过维恩知晓的信息仅限于此,支柱们年纪最小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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