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7章 无伤大雅?不,是无法无天! (第3/3页)
是一个‘无伤大雅’的‘细枝末节’。”
陈麦顿了顿,话锋一转。
“那么,我方认为,我们所提出的诉讼请求,对于被告而言,也同样应该是‘无伤大雅’的。”
来了!
图穷匕见!
旁听席上,林默的身体动了动,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。
好戏的最高潮,开始了。
“我方,第一项诉讼请求。”
陈麦的声音,清晰而坚定。
“请求法庭判令,被告张强及其母亲,删除所有相关造谣视频,同时承认自己的过错,说明自己是有意的去讹诈他人。”
“并在其发布相关的全平台,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账号、其供职的《龙城日报》官方账号首页,以置顶形式,连续三十天,向原告林浅,公开赔礼道歉。”
“道歉内容,必须包含承认其报道未经核实、内容失实,并对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害和精神伤害,进行深刻反省。”
“第二项诉讼请求。”
“请求法庭判令,被告张强及其母亲,赔偿原告林浅,名誉损失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以及因此产生的误工费、交通费、律师费等,共计……”
陈麦竖起了一根手指。
“一百万龙币。”
一百万!
这个数字一出,被告席上的张强,猛地跳了起来。
“你他妈抢钱啊!”
“肃静!”
审判长的法槌,重重落下!
两名法警立刻上前,将情绪失控的张强按回了座位。
然而,这还不是结束。
陈麦看着被按住还在挣扎的张强,脸上没有任何波动。
他缓缓地,说出了最后一句话。
那句话,让整个法庭,让数千万观众,瞬间失声。
“最后。”
“审判长,我方认为,被告张强的行为,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事侵权的范畴。”
“其利用记者身份,在互联网上公然捏造事实,恶意引导舆论,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诽谤,情节恶劣,影响巨大,已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并对我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严重伤害。”
“其行为,已涉嫌触犯《龙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诽谤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