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7章 抢劫案开庭 (第2/3页)
。
“咚——”
吉时已到,法槌敲响。
审判长扫了一眼,沉声开口:
“今日,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浙省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,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孙达胜、朱冈猎、沙午京抢劫一案。”
“由我,陈忠汉担任审判长,并依法组建合议庭。”
“现在,正式开庭!”
“咚——”
法槌声在审判庭内不断回响。
接着,
坐在法台侧前方的书记员站起身。
宣读法庭纪律,核实到庭人员的身份等。
经过一系列固有流程之后,正式开庭。
“公诉人,请宣读起诉书。”陈忠汉看向公诉人席位。
公诉人赵凯旋点头,双手捧着起诉书,站起身,开始宣读:
“本月X日,本案两名被害人林北与张雯,在灵隐寺游玩,自拍,本案其中之一的被告人孙达胜,以孙悟空扮相,主动上前合影,事后索要钱财。”
“林北与张雯拒绝。”
“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朱冈猎和沙午京出现,先是劝说,道德绑架,无果后,三人便将林北和张雯拦住,禁止其离开,并语言威胁……”
“最终,林北和张雯被迫给付300元。”
“……”
“本案,由灵隐寺派出所侦查终结,移送本院审查起诉。”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之行为,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,成立抢劫罪。”
“诉讼请求如下:”
“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孙达、朱冈猎、沙午京三人成立抢劫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、四年、四年,并各自处罚金两万元。”
起诉书宣读结束。
陈忠汉看向被告人席位:“被告人,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,与你们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?”
孙达胜:“一致。”
朱冈猎:“一致。”
沙午京:“一致。”
三人倒是没有多说其他有的没的。
陈忠汉又问:“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内容,你们可有异议?”
孙达胜:“没有。”
朱冈猎:“没有。”
沙午京:“没有。”
三人依旧没有出什么幺蛾子。
全都老老实实说“没有”。
因为他们经过了警方的讯问,以及事后律师的谈话,已经清楚地认识到,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刑法, 涉嫌抢劫罪。
且证据确凿!
这不是不承认就能改变的。
也不是嘴硬就能有用的。
所以,
他们都很老实地认罪。
其他的,就交给律师来帮忙辩护,减刑。
这也是律师跟他们沟通过的诉讼策略。
寻常律师,其实运气不会像张伟那么差,随便碰到一个当事人都是疯狂给自己拖后腿,疯狂背刺自己,就是不听话……
其实绝大多数情况,当事人还是挺听话的。
只可惜……
这种正常的当事人,对于张伟来说,却仿佛是一种奢望。
“咚……”
陈忠汉敲响法槌。
“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,本次法庭调查的重点便是罪行轻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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