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六章 乾隆写大白话朱批,张廷玉辞官! (第2/3页)
麟的同时,也就干脆把石麟调回原位,派自己信得过的人下去调查。
当然!
更重要的是,弘历也能趁此,在督抚一层中安插上他的人。
清朝谕旨分成明发上谕和寄信上谕两种。
后者又被称作密谕,由军机处直接寄出,又叫廷寄。
前者则需要由内阁拟旨明发。
石麟被罢职和刘统勋被派去署理山西巡抚这种重大人事任免,需要明发上谕。
但弘历具体要求石麟回的事,以及要求刘统勋去具体查缉的事,则只需要廷寄即可。
除军机处的大臣和本人外,就没人知道石麟被罢职的真正原因,以及刘统勋去山西署理巡抚后的首要任务。
石麟在再次收到弘历的朱批后,着实惊愕了好一阵子。
“这怎么可能!”
“皇上居然不是因为我没给他分银子,是真要问火耗银的事,问我是不是借劝捐捞钱的事!”
“看来皇上是真的要做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啊!”
石麟瘫坐在椅子上,双目无神地低头看了手里的朱批奏折一眼,喃喃自语着。
石麟只得重新拟了奏折。
他拟得是向弘历请罪的奏折,而如实陈述他的确有欺瞒灾情的事,也有借劝捐捞钱的事,还坦然承认,自己已经把归公的火耗银亏空的差不多没有留半点,有以赈济的名义补亏空的意思。
弘历在收到石麟的新奏折后,咬牙切齿了好一阵,心说,这些地方当官的,是真的比他这个皇帝还会花钱造成亏空。
为此,弘历就直接批复把石麟逮拿进京,交部议处。
交部议处,意味着石麟所做的事就要被全部披露。
比如,他隐瞒灾情却劝捐的事,以及亏空了火耗银的事。
弘历要把石麟交部议处,则是想对火耗归公制度进行一下调整,而先看看官僚们在知道石麟亏空了火耗银后的反应。
在弘历看来,火耗归公是可以的。
因为,火耗是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征收标准。
但火耗归公后,火耗银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,不能同雍正朝初创时一样,只归在省里。
归在省里,督抚这些高官一下子花完后,地方州县就会很被动。
所以,弘历打算微调一下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制度,给县里留一点火耗银,让县里能够更灵活的处理一些突发情况,如赈灾、对抗瘟疫以及武装冲突等。
毕竟,像现在这样,只归在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