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普案开启罪犯的黄金时代 (第1/2页)
副标题:最高法院多数意见为罪犯铺就红毯,执法者双手被缚,谁来保护守法公民?
作者:|马修·白兰度/前联邦检察官/《华盛顿邮报》特约评论员| 1961年10月9日
距离最高法院对马普诉俄亥俄州案做出判决,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。当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那位持有YH物品的杜尔丽·马普女士,以警察未出示搜查令为由,成功将定罪推翻时,我们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,或许正在为自己“捍卫了第四修正案”的壮举而沾沾自喜。他们坐在象牙塔里,用华丽的辞藻构建着一个程序正义的完美世界。
然而,当我们走上街头,走进那些被犯罪阴影笼罩的社区,与那些日夜奋战在第一线的警察们交谈时,我们听到的却是一个关于失望、困惑和愤怒的故事。
“如果有罪犯因此获释,那也是法律的裁决。”
这句出自多数意见书,由克拉克·T·坎贝尔大法官执笔的名言,如今已成为全国执法者心中一根难以拔除的毒刺。这不再是法律裁决,这是对犯罪行为的默许,是对执法者冒着生命危险所获取证据的轻蔑践踏。它宣示着,一个技术性的、非恶意的程序瑕疵,比一箱确凿的违禁品,比一名罪犯对社会造成的真实威胁,更具分量。
我们必须明确指出,这并非一次孤立的法律见解。这起判决背后,是半个多世纪以来,一股在最高法院内部悄然滋长的、极度危险的“自由派”思潮。这股思潮的领袖,正是我们的首席大法官马修·J·戴伦。戴伦大法官或许没有亲自撰写本案的多数意见书,但他投下的赞成票,以及他长期以来鼓吹的“严格约束政府权力“、“扩张刑事被告权利“的理念,正是本案判决最核心的驱动力。
坎贝尔大法官,曾经作为司法部长,理应比任何人都清楚执法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。他曾是我们的战友,是一个时代的硬汉。然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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