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0章 坚强后盾,国中之国 (第2/3页)
们亲身参与当地的建设以及感受到朝廷对他们的关心,他们对大明的感情虽然不如父辈,但依旧很深。
第三代,差不多在二十年之后,公元一六六五年前后,海外汉人社会完全成熟,开始出现港口城邦,如郑和下西洋时期的苏门答腊岛的旧港、满剌加模式等等。
汉人土司、港主,类似闽粤族长的这种,以及私人船队、武装商团、跨洋贸易网络等;
在文化上,比本土更尚武、更重商、更团结。
但到了这一代之后,第一代人基本已经去世,第二代掌权,第三代因为当地社会成熟不需要再来大明,
他们当中绝大一部分人不会踏入中土,他们对大明的态度开始转变,
对大明本土只有模糊概念、长辈故事,对脚下这片土地、港口、商贸圈有真实感情,不再觉得自己是过客,而是主人;
在自治权力上,不再由朝廷任命官员,而是港口内部推举港主,港主世袭开始出现
税收不再全额上交,只象征性进贡,
自己养私兵、建码头、定商法、定度量衡与土著、西洋人开战、议和,自行决定,不请示朝廷;
对大明的态度,仍认大明为共主、文化母国、贸易靠山,但不再觉得 “朝廷管我天经地义。
第四代,五十年之后,应该是公元一六九零年前后,社会完全成熟,港口连成商贸城邦联盟,出现统一的海外汉人认同,
方言、习俗、服饰、商法都开始本土化变异,形成自己的贵族阶层,港主、船王、庄园主、军头等;
权力结构,朝廷影响力基本退出日常,港口内部:议会、港主、商会联合执政,谁当政,由本地势力决定,朝廷只能事后追认;
对大明的态度彻底分层,上层的如港主、船王等认为大明是重要贸易伙伴、法理保护伞
只要大明不伸手管内政,一切好说,
一旦朝廷想收权、派官、加税,立刻翻脸对抗;
平民,只知自己是港口人、南洋汉人,对大明只有文化尊敬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