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被召唤的女孩11 (第2/3页)
在向你普法。另外,你刚才污蔑我们公司出售假古董,已经构成污蔑罪。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构成犯罪,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领头大汉:“我可不是吓大的。”
柳柊:“警察同志,该说的我已经说完了,下面就交给你们了。”
大汉们急忙转身,发现身穿制服的警察蜀黍们已经挡在了门口。
这些大汉别看表面凶恶,那也只是针对普通人,对上警察蜀黍,他们就怂了。
警察蜀黍上前,给大汉们扣上“手镯”,带着他们离开。
做为报警人的柳柊要一同前往警局录口供。
柳柊给警察蜀黍们提供线索:“我没有得罪过什么人,只前两天得罪了林氏集团的林学龚。”
柳柊讲述了他跟林学龚如何“结仇”的过程。
警察蜀黍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试林学龚指使人做的,不过这么一点儿小事,怎么可能就要用不正当手段搞垮人家一间公司?
柳柊:“那是你们不了解霸总这种生物……”
警察蜀黍:我们确实不了解。
柳柊:“在我之前,有不少人得罪这位林霸总。你们可以去查探一下那些人的结局。几乎好些人的公司都破产了。想来,是这位林霸总用了一些不正当手段。”
警察蜀黍:“好的,我们会调查的。”
若柳柊说的是真的,那这位林学龚犯下的罪行可不少。
离开警察局,柳柊往公司的方向而去。
他是坐警车来警局的,没有开自己的车来。
所幸警局离公司并不远,柳柊便没有叫出租,决定走路回去,就当散心了。
柳柊钻了一条小巷子。
走这些小巷子比走大路要近四分之一。
然后,电视中那种走小巷必定遇到“伤者”、“有人被欺负勒索”、“有尸体”之类的事件发生了。
呃,倒是没有遇到尸体,就是一群人围殴着一个年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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