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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一章 奴仆

    第一百四十一章 奴仆 (第2/3页)

    另外还买了二十名十岁以下的乞丐,男女各十名,全被丢进了书院。他买这些小乞丐不是为了当奴仆,而是当成未来助手培养的。

    普通仆役招够了,还缺一个能主事的管家。这个可不能马虎,必须有经验还要可靠,这就难了。

    岳山物色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满意的,还是机缘巧合下从朱五能那里获知了一条消息。

    雍州三原县一富户子孙不肖,出了个败家子把家业败光,为了偿还赌债正在转卖祖产及奴仆。

    说着无心听者有意,岳山悄悄的过去打听情况,最终选中了一个小管事,也就是包大林一家。

    为什么选他呢,因为他的口碑好,平时与人为善不贪钱财。主家不善理事奴仆就多窃贼,包大林从没有偷过主家的财物,甚至还举报过偷财物的奴仆。因此得罪了不少人。

    在主家发卖奴仆的时候,他们一家就被别的奴仆联合起来给卖了。

    岳山综合考虑之下就把他一家给买了回来。

    唐朝在制度上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时代,一方面律法规定了奴仆也是国家的子民受法律保护。另一方面又把人分为良人和贱人。

    奴婢就是贱籍,地位类似于奴隶,是主人的私有财产,可以被随意处置。

    史学家一般认为是奴隶制残余和封建等级制度结合的产物。

    但在文学界和法学界,提高奴婢地位的思想一直在酝酿着。读书人开始鄙视**提倡善待奴婢,朝廷也鼓励富户释放奴婢,三令五申不得杀奴。

    总体来说,奴仆的地位比之前的朝代要高了许多。

    发卖自家奴仆的人家也少了许多,一般都是遣散,这样还能落个释放奴仆的好名声。

    当然了,一些拥有特殊才能的除外。

    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奴,比如拥有一技之长的匠人。这些值钱的还是会被转手卖掉。

    按理说包大林一家算不上特殊奴仆,属于被遣散的行列。可那家人欠了赌债着急筹钱,连这种普通的也一起卖了。

    奴仆每一次被转手就相当于是过一次鬼门关,因为你不知道买家是什么人,买回去又要干什么工作。

    尤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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