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五章 黄宗羲要去求学 (第2/3页)
格的“司法裁判者”。
传说中的包青天、包拯不过是戏剧中的一种寄托罢了,历史上的包拯,实际上,不但连东华门外唱名好汉爷都不敢招惹。
不仅如此,在重文轻武的北宋,他这样的进士文官老爷,没有得到官家准许的情况下,连开封府的将门都不敢得罪,甚至连将门家养的青皮鹰犬都不敢动。
最多也就是动动那些没有什么背景势力的青皮混混而已。
就算如此,他所谓的“判案”却严重依赖个人情绪……即便如戏曲中那样铁面无私,制裁了“罪犯”,让劳动人民爽了…..
可是华夏千年来,这样的大青天才出了几个?
又能保护多少劳动人民?
与其这样,朱大昏君还不如建立……哦,是抄一个后世某世界帝国的司法体系过来,也不是尽抄,而是抄适合大明并改造成此时实际情况的司法体系。
它虽然首先是维护朱氏帝国统治的工具,其次也是保护极少数权贵、富人的工具,但是也在极少情况下保护劳动人民,至少保护他们不被随时、随意的伤害。
至少不用等几千年出一两个青天,才去保护劳动人民。
这是多么可怜的概率!
至于说律师这个职业,也同样如此,他们在大多数的情况下,也是为了金钱利益,助纣为虐,但也有少数情况下,可以为劳动人民辩护。
而且商市的律师要得到律师牌照,就必须免费为劳动人民“打工”50场——辩护,否则将不会有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正式的雇佣他们,商市也不容许那些事务所雇佣他们,或者自行营业,否则将会被商市罚巨额的罚款,严重者就终生不得从事律师工作。
就在朱大昏君感到满意的时候,苏大法官终于做出了裁决,这场耗时一个多月的审判,终于有了结果。
“肃静!”苏大法官将陪审团的意见书缓缓放下,庄严道:“现在本官做出最终裁决,由于检方证据不足,余虎山无罪释放…..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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