笨蛋三蛋下笔如有神 (第1/3页)
弘时冥思苦想,终于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切点,俗称开窍了,灵光一闪,
手中的那支白玉紫毫如有神助般,蘸上墨水,在纸面上便顺差得写了出来,
所谓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,弘时都没注意砚台的墨水快没了,身侧悄悄站了一个人也没注意,就算是注意到了也没空理会,
灵感诶,可遇不可求的。
等到一气呵成,将三千八百六十五字的策论写好,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。
通篇阅读下来,朴实无华,浪漫文采半点沾不上,
但是弘时很满意,阿玛从小就教导他,不必因为读书这件事情比不上别人而难过,
人各有长,读书是为了启智明理,文采有才自然是锦上添花,若是没有那么强,吟诗作对略知一二也不要紧,
因为他所站的位置,就导致了这些并不是刚需。
若他是能臣,就意味着越完美越全能才会被更加重用,
但他是皇子。
更是阿玛的儿子。
默读一遍,没发现有什么问题,便等墨水干了就能收起来,到时候阿玛肯定是会夸自己的。
弘时笃定。
只是一个时辰,伤脑又累手,正口渴呢,一盏流畅饱满、温润淡粉的芙蓉石盖碗便稳稳地端到身侧。
这时候弘时才发现身侧有个人,
打眼一瞧,清俊润朗的面容露出一抹浅笑。
“是你啊!”
弘时接过盖碗,触之温润,杯中茶是弘时最喜欢的温度,
“你是苏公公新收的徒弟,叫——小厦子?”
身侧清秀的小公公,眉眼猛地一抬,原本垂着的眼睫轻轻颤动了两下,眸底泛起稀碎的光,却不敢抬头直视主子,飞快低下头,下颌微收。
弘时觉得好笑,“怎么?本阿哥很吓人吗?”
小厦子猛地摇头“主子能记得奴才,奴才实在受宠若惊,主子如何会吓人,明明是惊为天人。”
“你师父是个惯爱哄本阿哥的,你倒是学了几分。”
“回主子,奴才和师傅并非是哄主子,实乃发自内心所思所想。”
小厦子瞧着时候也不早了,其实方才弘时阿哥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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