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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流放岭南,遇赦不赦

    第106章 流放岭南,遇赦不赦 (第3/3页)

,不能放过一个贪官污吏。”

    等到两位宰执离去,赵昊回到案前坐下,叹了口气,刑不上大夫,要是换做大明,他们早就被剥皮充草了,哪还用得着流放。

    虽然他心里很想这样做,但实行了百年的祖宗成法,他不可能无视,更不可能主动去破坏皇帝与大臣之间的信任。

    大宋是与士大夫共天下,而非与百姓共天下。

    皇帝与士大夫是合作者,而非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,只有明白这一点,才能知道赵昊现在的无奈。

    不是不想杀,而是他做不到,真以为当皇帝能为所欲为么?

    历史上被毒杀的皇帝可不少,还有被人殴帝三拳的,政令不出皇宫的皇帝也是大有人在。

    朝廷是一个体制,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律,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私底下的潜规则都是这套规律中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就算是皇帝也要按照这套规则行事,不可肆意妄为,须知,每一次逾制行事,破坏的都是皇权的威信力,当然也得看事情大小。

    赵昊若要真的想杀人,皇城司的人就能动手,他想杀人,御前司的卫士也会听他的命令。

    可动手后的代价呢?

    百官叩阙,朝野沸腾,御史台弹劾,君臣之间的互信荡然无存,只为了区区几十个贪官就要撕裂朝堂,破坏规则。

    实在是不值得,何况,要惩罚这帮人,杀他们太便宜他们了,得让他们尝尝苏轼的待遇。

    朕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乾圣元年,三月三十日。

    尚书省下令:

    敕:

    国家置吏,本在安民;为官守廉,乃其常分。近有贪墨之徒,窃居禄位,蠹政病民,赃私狼藉,罪证昭然。

    此辈不思报国,惟务诛求,虐吏害民,亏损国体,若不严惩,无以肃纲纪、儆效尤。

    依律除名籍没,永不叙用。

    特发牒差官,押赴岭南远恶州军编管,即日押发,沿途毋得停留,虽遇赦,永不放还。

    布告中外,咸使闻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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