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乱世抄底 (第3/3页)
,不少书塾关了门,剩下开着的束脩涨了一倍不止。王金珠让他先不急,自己在家温书,等局势明朗了再说。
陈天润是个闲不住的人。
温书之余,他主动把院子里的孩子们聚到一块儿,在堂屋里支了张破桌子,拿树枝蘸水在石板上教认字。
学生一共六个。
小草和虎子坐最前面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石板。陈天润写一个字,小草跟着在地上比划一遍,嘴里念念有词,过目不忘。虎子不声不响,但第二天一早随口考他,十个字能记住八个。
“这两个孩子是真聪明。”陈天润跟王金珠感慨过,“尤其是小草,要是个男孩子,怎么也能考个秀才。”
坐在后排的,是王贵家的大山和王顺家的小山。
两个孩子资质普通,学三遍能记住一遍,但胜在认真。每次陈天润教完,他俩都会留下来反复练,石板上写了擦、擦了写。
“夫子,这个字我记住了!”大山举着手,脸上全是兴奋。
陈天润笑着点头:“不错,明天再教你们两个新的。”
大山和小山欢呼一声,跑出去跟各自的爹娘炫耀。王贵媳妇听了,红着眼眶看向王金珠。他们家祖祖辈辈大字不识一个,做梦也没想过自家孩子还能有机会读书认字。
然后就是坐在角落里的两位——王金宝家的两个侄子,王宇轩和王宇安。
陈天润一开始对这两个寄予厚望,毕竟是嫂子的亲侄子,嫂子那么聪明,两个孩子能笨到哪里去。
结果——
“宇轩,'肉'字怎么写?昨天刚教的。”
王宇轩七岁,白白胖胖,闻言眼睛一亮,吸了吸口水:“红烧的!要炖得烂烂的,带皮!”
陈天润深吸一口气,耐着性子:“我是问你怎么写,不是问你怎么吃!”
“哦。”王宇轩拿起树枝,在地上画了一个大方块,“肉!红烧肉!”
旁边五岁的王宇安原本正蹲在地上看蚂蚁,更是瞬间抬起头:“肉,今天吃肉吗?”
陈天润沉默了。
满脑子只有吃,也难怪养得白白壮壮,跟他们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晚饭时,陈天润委婉地跟王金珠汇报了“教学成果”。
王金珠筷子都没停,淡定道:“宇轩宇安随他们去,能认几个是几个,实在不行,他俩将来跟着我大哥学杀猪也饿不死。”
陈天润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