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秀才讹钱 (第1/3页)
六月十一,午后。
陈书砚怒气冲冲地上门,身后还跟着陈阳,低着头,一脸不想来的模样。
"大哥。"陈书砚拱了拱手,礼数做得到位,语气却冷得能刮霜,"大嫂在吗?我有话说。"
"什么事?"陈天放没让路。
"我娘的眼睛。"陈书砚的声音提高了半分,"被硝石水泼伤,肿了十天还没消,大夫说再晚些恐怕要落病根。这笔医药费,该谁出?"
王金珠从作坊走出来,手上还沾着珍珠粉。
"陈秀才,你娘半夜翻墙进我院子,被自己绊倒撞翻了桶。私闯他人宅院,你怎么好意思上门要钱?"
陈书砚笑了,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。
"大嫂说翻墙,请问谁看见了?有邻居作证?"
陈书砚往前踏了一步,"当初分家,中间并无院墙,而你们也只是加了一道墙。我娘站在墙头往这边看——就算真翻了过来,也算不上私闯宅院吧。"
“大嫂要是不信,咱们就报官,看是不是这个理。”
陈天放攥紧拳头,王金珠拦住他。
她心里清楚,陈书砚说的有理。
陈书砚看出她的犹豫,乘胜追击。
"再者,硝石水是大嫂院里的东西,大嫂明知院墙矮、两家紧挨,不妥善存放危险之物,致人受伤——这在县衙,叫'置物伤人',照律可追赔。"
王金珠盯着他看了一会儿。
这人确实读了几年书,条文比她熟。更重要的是,他吃准了一件事——她没有证人。
那天夜里,他们是故意不出声、不点灯,想让陈秀芬吃个暗亏。确实爽了,但也确实没留下任何人证物证。
"你要多少?"王金珠开口了。
陈书砚伸出一根手指。
"十两。大夫看诊、药材、误工,加上后续养眼睛的花费。十两,公道价。"
陈天放一步上前:"你做梦!你娘半夜——"
"天放,回来。"王金珠喊住他,她转身回屋,从柜子里取了一只布包出来。十两碎银,当着陈书砚的面数了一遍,搁在门槛上。
"银子在这儿,拿走。"
陈书砚弯腰去捡,手刚碰到布包,听见王金珠又开口了。
"但有句话你听好。今天这十两,我认。我认的不是你说的那套歪理,我认的是自己没把你娘当场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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