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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1958年10-11月

    第八章 1958年10-11月 (第2/3页)

军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说法没有?”

    “我看他喜欢军装,长大后让他去当兵,像大志那样当个军官,给老陈家光宗耀祖。”

    “好!男儿志在四方,当兵保家卫国!”

    这天晚上,彩云失眠了,她翻来覆去睡不着,童年的生活和这些年走过的路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闪现。

    一九三八年初,日军占领凤阳县城后,实行三光政策。彩云的父母和弟弟被日本鬼子杀害,自己成为孤儿,随乡亲们一起,逃难到迪安县王家峪村,被老陈家收养。

    老陈家虽然日子过得苦些,但一家人都很善良,对彩云都特别好。村里的李大志得知她是一个孤儿,非常同情她。虽然他家日子比老陈家过得好一些,但也不富裕。他经常节省一些吃的送给彩云,彩云饿极了也不拒绝。

    彩云不会游泳,每次割猪草都是大志下水割,她在岸上收,两人配合默契。一次,彩云的腿被一条野狗咬流血了,大志趴在她腿上给她吸血,说这狗可能是条疯狗,如果让疯狗的唾液进入人体后就没救了。彩云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大哥哥护着她。日久生情,两人经常黏在一起,谁也离不开谁。

    直到彩云和大志拥抱接吻的事传出后,养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对彩云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,认为她给老陈家丢人,坚决反对她和大志相好。

    彩云的养父母都有病,家里很困难,两个儿子娶媳妇的事成为他们的心病,他们打算让彩云嫁给二儿子发福,做老陈家的儿媳妇,但一直没明说。

    彩云和大志的事发生以后,养母给彩云做工作,说发福长得俊,也很喜欢她,两人年龄也相当,因此,他们决定让她和发福成亲。养父则明确告诉彩云,下个月就让她和发福圆房。彩云一向很听话,唯独这件事她不同意,她说自己还小。养父说,以前像你这么大的有不少都结婚了。可彩云就是不同意,她说自己已经是大志的人了,说完哭着跑出了家门。

    养母怕出事,追了出去,哄着她说,结婚的事先不急,过两年再说。不久,大志当兵走了。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,小日本投降,彩云想大志该回来娶她了,可是一直没有音信。

    又过了两年,村里与彩云同龄的姑娘,大都已结婚生子。养母再提她和发福结婚的事,她还是不同意。她觉得自己已经和大志亲了嘴,就是大志的女人了,她不能背叛大志。

    淮海战役结束后,部队老乡先后传来消息,说大志已经牺牲,可彩云就是不信,愣说大志还活着。直到一九五零年初,大志的父母也开始劝彩云别等了,彩云才开始动摇了。

    有一次,养父回家,发现发财和彩云在房里厮打,他推了下房门推不开,他立马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,这正是他希望的。他赶紧把后门和大门全部插上,然后在房门外守着。

    因为家穷和相貌等原因,发财二十六岁还没找到对象,村里已有人在背后喊他陈光棍。养父觉得发福岁数小,长得俊脾气好,又有木匠手艺,将来对象应该好找。因此,他想让彩云嫁给发财,但又不好开口,此时发财的做法正合他意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彩云的养父笑了,凭他的经验,他知道发财已经成功了。事后不久,彩云就怀孕了,两人正式结为夫妻。

    结婚时,虽然家境贫寒,但养父母还是准备给彩云做两件衣服、添置一点家具,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,而且彩云又是一个孤儿,不能太亏待了她。但彩云有自己的想法,她说家里的大门太腐朽了,先把这钱省下来换个新大门,衣服和家具以后再说。养父母听了,心中大喜,觉得彩云不但漂亮、聪明、能干,而且还非常善解人意,是个懂事、顾家的好儿媳。

    彩云没想到,养父请人在新换的大门上雕刻了一匹马。养父对彩云说,老陈家穷了几辈子了,早就盼望能过上好日子,我们一直在为此拼搏,可这日子越过越穷,现在你成了老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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