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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3章 为什么选他?

    第一卷 第3章 为什么选他? (第3/3页)

啊,像天上会闪烁的星星一样。

    “听着,我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利益,还是真的觉得我很合适,既然你选择了我,走到了我身边……”

    他微微俯身,冷松气息将她包裹,猛然凑近:“就没有回头路了,明白吗?”

    “我陆九昇认定的人,就绝不会放手!”

    盛骄阳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,眼里的神情不似作假,她点了点头:“我明白的。”

    这一次,她绝不会回头,她的路,在前方。

    陆九昇看着她,似乎想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,随即解开安全带。

    “走吧,不是要逛商场?”

    他先下车,绕过来为她打开车门。

    二人走在商场中,气氛好了许多,没有那么尴尬,一前一后的走着。

    盛骄阳有些犹豫,但还是鼓起勇气,把小手塞进他的手中。

    陆九昇感受到她的手软乎乎的,很好摸,这丫头胆子这般大?刚才不还跟个鹌鹑似的小胆。

    “陆叔叔,我穿的高跟鞋,走不快,你可不可以慢一点。”

    没办法,陆九昇身高在那呢,大长腿一脉比她走两步还多。

    陆九昇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放慢速度,余光瞥见小姑娘穿着高跟鞋不大方便。

    拉着她走进一间店铺,盛骄阳不解,但还是乖乖跟着走了进去,找到椅子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陆九昇跟着导购说了几句什么,便拿着一双白兔子拖鞋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蹲在她身前,大手抓住她的脚踝,盛骄阳只觉得有些痒,脸颊一红:“陆叔叔,我自己来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别动。”

    唔,好凶!

    轻轻褪下高跟鞋,却发现她脚趾都磨红了,陆九昇冷声道:“疼了不会说吗?”

    若不是陆九昇提醒她,她自己都没发现脚被磨坏了。

    以前和陆思恒出门的时候,她记得陆思恒说很喜欢她穿高跟鞋,很好看,她便习惯的买高跟鞋。

    但皮肤太嫩,长时间走会把脚磨坏,她想找椅子坐着休息一下。

    陆思恒却说,女人真麻烦,而后自己走的远远的,把她丢在那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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