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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:除了他我什么都给你

    第七十七章:除了他我什么都给你 (第2/3页)

 “对不起,荞荞,真的对不起,请你原谅我的自私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口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,她心中的愧疚早已将她折磨的遍体鳞伤,若是能有人教教她该怎么做就好了。

    信纸成灰,南荞永远都不可能看到这封信了,如果马掰掰不说,怕是她和顾顺顺的感情也是到此为止了吧。

    就在马掰掰伤心之际,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,只听南荞的声音从门外传来:“掰掰,我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赶紧擦掉眼泪,把灶台上的纸灰全部清扫干净,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掰掰,你的米糕,喏,给你。”

    南荞看起来心情不错,她一直都很乐意替马掰掰效劳,不为别的,就为她们之间这份难能可贵的友谊。

    马掰掰伸手去接米糕,用带着浓重哭腔的声音说了一句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南荞听出异样,她打量着马掰掰的脸庞,发现了她那双哭的通红的眼眸。

    “掰掰,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南荞骤然变得紧张,她害怕出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马掰掰抬头看着南荞那张出尘脱俗的脸,接而想到顾顺顺的那封信,她一个没控制住,直接抱住南荞放声大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荞荞,我想顾顺顺,都这么久了,他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?”

    马掰掰紧紧搂住南荞的肩膀,她是故意提起顾顺顺的,她就是要南荞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喜欢他。

    听到顾顺顺的名字,南荞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,跟着她的心也莫名地漏跳一拍。

    顾顺顺,那个她时常想起,却从来不敢提起的男人。

    南荞微微蹙眉,把自己的情绪强压下去,她伸手抚上马掰掰的后背,温柔地安慰:“掰掰,别伤心,总会找到的”

    “荞荞,我真的好喜欢他,我第一次来北城就是和他在公交车上相遇,他帮我赶走色狼,我想自己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他有感觉的吧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说这些话都有她的目的,做了这么多年的好闺蜜,她对南荞的性格可以说是了如指掌。

    她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人,尤其是友谊。

    以前如果她们两个看中同一样东西,南荞肯定是做出让步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马掰掰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这样之后,不管顾顺顺多么热切地追求南荞,她都会毫不留情地拒绝。

    这是算计,也是利用。

    算计的是南荞的善良,利用的是她们之间的友谊。

    南荞其实真的不知道如何安慰马掰掰,现在她的感觉就是他们这段感情真的太累了。

    第一次,南荞试着劝说马掰掰。

    “掰掰,努力固然是对的,但有些事它不是仅靠努力就能实现的,你看看我,喜欢韩稹十二年,到头来是什么下场?浪费时间不说,还失去了很多永远不可能再来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南荞以自己作为前车之鉴劝说马掰掰,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得进去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,但我不是你,顾顺顺也不是韩稹,你们是你们,我们是我们,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都不会变得,好人会变成坏人,坏人也能变成好人,他现在不喜欢我也许以后就会喜欢,就像韩稹,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回头喜欢你啊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伶牙俐齿,满舌生花,说起大道理是一堆又一堆,一套又一套,甚至连她最讨厌的韩稹都用来做比喻了。

    南荞一时被马掰掰应的有些语噎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荞荞,你这么劝我,是因为你对顾顺顺有感情了是吗?还是说你们现在正在联系?如果是这样,我……”

    马掰掰仔细洞悉南荞脸上的表情,她渴望从中寻到一些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“不,不是的,我和你一样完全不知道他在哪里,我只是怕你受伤。”

    南荞说出心里真实想法。

    “不会的,如果最后结局是在一起,受点伤倒也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努力不一定会得到,但不努力肯定得不到,这个道理马掰掰一直铭记于心。

    南荞垂下视线,闭口不语,她现在好像说什么都是白费力气。

    “好吧,那希望你能成功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你等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突然松开南荞的手,她转身进入房间,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手提袋。

    “喏,荞荞,送你的礼物,上次经过一家店,我见你对着橱窗里的那个音乐盒看了好久,我猜你是喜欢的,所以我就存钱把它买下来了,是你喜欢的橙色。”

    马掰掰伸手把手提袋递给南荞,满脸欣喜地说:“看看,喜欢吗?”

    那个音乐盒,南荞是知道的,没个大几千买不来,她之所以一直没买就是因为舍不得钱,没想到马掰掰竟然替她买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掰掰,你?”

    南荞说不感动是假的,毕竟这可能花费的是马掰掰一个月工资。

    “别你啊,我啊的,我的就是你的,只要你喜欢,我都会尽量满足你,荞荞,你对我好,自然我也要对你好,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。”

    除了顾顺顺不行,其他都可以给你!

    铺垫了那么多,最后一句话才是心声。

    有了这么一个插曲,南荞怕是这辈子和顾顺顺的缘分就到这里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橙色,就用橙色吧。”

    风行千里俱乐部里,顾顺顺第一天来报道,靳御亲自迎接,这让许多人红了眼。

    按道理来说像他这样的新手,应该先从洗车擦车干起,而靳御偏偏不守规矩直接让他上路,这装备都是挑最好的给他。

    现在他们正在给顾顺顺量身定做摩托车皮衣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喜欢橙色?”

    靳御很好奇,一般男生来说都偏爱冷色系,蓝色,绿色居多,这橙色倒是少见。

    “因为有一个人喜欢橙色,她说这个颜色代表希望,所以我觉得寓意不错就选了这个颜色。”

    顾顺顺口中的“有一个人”靳御不用想就知道是南荞,这个臭小子喜欢的女人。

    前面提了,只要是靳御感兴趣的人,这个人在他那里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,祖宗三代都可以挖出来的那种。

    “行,那就橙色,再选个自己喜欢吉利的数字作为编号。”

    别看只是个编号,其实以后它能用到的地方还不少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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