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李局 (第2/3页)
十七岁,竟然懂这么多,把整个技术队,不,是把整个刑侦队都压下去了!
秦队这声“李局”虽然是开玩笑,但张正明觉得,只要这个李东进了警察系统,以后恐怕真的能成为李局。
李东跟他太“熟”了,随他怎么打量,也不搭理他,认真回忆起了前世凶手的口供。
凶手的名字叫做吴勇,本县水泥厂的工人。
据他说,他当晚是输光了钱后,又喝了酒,觉得活着没意思,本来准备找个地方跳河,走到周成功家门口的时候,听到里面在吵架,提到了“钱”字,便借着酒意,想要进去弄点钱,结果被周成功辱骂是要饭的,激愤之下,想拉他们一起死,遂抄起菜刀砍了上去。
如果不是李东倒霉催的正巧牵连进去,让各种证据线索全部指向他,这个案子其实并不难破。
说白了就是一个输红眼又灌了半肚子酒的烂赌鬼的一时冲动,行凶手法粗糙得很,甚至谈不上手法一说,不然也不会把凶器留下,甚至连门都不关。
杀完人之后,口供里吴勇说是连夜跑到了相邻的安兴县,然后第二天一早去长途汽车站,直接去了外省。
顺利逃掉之后,他自己都在心里犯嘀咕,奇怪于警察怎么查不到他,看到新闻后更是惊讶警察竟然找人给他顶了罪。
也正是因为这次的轻松过关,让他对违法犯罪没了畏惧之心,养出了后来再度杀人的胆子。
看到这份口供的时候,李东当时的心情是复杂的。
觉得讽刺,觉得荒诞,觉得愤怒。
意难平。
就因为去要了个债,这么简单的一个案件,吴勇这么个玩意儿,阴差阳错之下竟让他白白蹲了六年大牢!
不得不说,这真的是天意弄人。
言归正传。
这份口供真的很模糊,只有大概的犯罪事实,不论是杀人的细节,还是杀人后逃跑的细节,几乎全都没有。
吴勇去安兴县的哪里过了一夜?
还有明明大丰县更近,吴勇为什么舍近求远去了安兴县?
这些都没有进一步的后续。
但这并不妨碍李东据此进行一些猜测。
去安兴县哪里过夜暂且不提,吴勇为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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