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路边的男人不要捡 (第1/3页)
    赵林栖妥协了,虽说平日她总嫌弃三儿子,实乃慈母一枚。
    她厚着脸皮去徐大夫那讨要了一些边角料,肩胛骨、胸椎、尾椎......她嫌弃地拎远,却还是被浓烈的腥气和肉臊味熏得皱眉。
    “快拿走!”
    “谢谢阿娘!”
    苏伯琥喜不自胜,兴冲冲地抱着那堆宝贝骨头跑了,远远地还传来“哦吼...哈哈...”的怪声。
    对比小巧的虎牙虎爪,他更喜欢这些大块骨头,看着就霸气、威武。
    为了制作新饰品,苏伯琥那几日总偷摸鼓捣,誓要惊艳所有人,对此,赵林栖只能说,男人至死是少年。
    完工那日,苏伯琥抹黑起床,精挑细选了一件衣裳,然后小心地佩戴上他的大作——虎骨挂饰。
    挂饰以肩胛骨为主体,其上钻孔,坠着各式大小骨头,表面光滑还带有雕刻。
    苏伯琥踏着嚣张的步伐,招摇过市,今日,他就是整个村最靓的人!
    老一辈:“......”真...欠扁。
    小子们:霸气!威武!!要想!!!
    黑衣、白骨、大刀,简直不要太英武不凡,歹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,叹道惹不得。
    小子们不争气地流口水,还是苏仲寅反应快,第一个跑到徐大夫处询问。
    徐大夫白了他一眼,道:“早没了,都泡酒了。”
    苏仲寅捂胸:......心痛。
    失望不已的小子们暗暗发誓,若再遇到老虎,定要做一个更霸气的战利品。
    可老虎难遇,后来苏季彪另辟蹊径,用狼骨做了副同款装饰,小子们见之心喜,纷纷效仿。
    麻姑亲自认证,骨饰随身,辟秽纳祥。
    那之后,佩戴骨饰便成了村里流行,不管大人小孩,几乎人手一件,妇女不喜那些奇形异状的骨头,便制了骨珠、骨簪佩戴。
    *
    又是半月,人迹渐稠,苏家村终于跨越无间山,即将抵达烬州。
    路上虽历经艰险,好在得天庇佑、遇难成祥,没有减员。不仅如此,村民居然还胖了!
    然而越近外围,水源便越是难寻,苏修远和族老又发愁了,看来旱情多半还没有缓解,外界情况并不乐观。
    他们须得谨慎再谨慎,绝不能倒在黎明之前。
    “阿姐、姐夫,明日即可下山,抵达骨崖县。”从山下返回的周末道:“骨崖县隶属烬州,民风彪悍,多流民山匪。”
    “好,明日......”不待苏修远说完,就被阵阵惊呼打断。
    “村长、赵婶,你们快来呀,二狗捡到了一个人。”
    “一个男人,张得还挺好看。”
    捡到一个人?还是男人??
    赵林栖想起影视剧中,捡到野男人的女主,不是家破就是人亡!
    此刻她只想大喊,快住手,路边的男人不要捡!!可惜晚了,苏二狗已经把人背回来了。
    赵林栖有种趁人昏迷,把他扔掉的冲动,狗血电视剧害人不浅。
    细瞧,那人面容清秀,约而立之年,浑身书卷气,应是读书人,只是身深重伤,昏迷不醒。
    应该...不是那种心狠之人...吧?赵林栖纠结。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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