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太妹团 (第3/3页)
手服配了一双黑丝吊带袜的矮个子女生,从背后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礼盒,跑到叶韶光面前,双手拿着递给她。
    “光姐,送你的生日礼物!”
    “这么客气干嘛?”
    叶韶光不是扭捏的人,先是抱住吊带妹的肩膀,在她的头盔上一亲,接着拆开礼物。
    里面是一双红色的皮手套,做工非常精致。
    “快戴上试试!”
    吊带妹催促:“这是我从莫斯科那边,托人带回来的,是真正的棕熊皮做的!”
    “谢谢你,小松子。”
    叶韶光戴上皮手套。
    有那么一瞬间,她似乎感觉手套好像自动收紧了,有点儿勒手。
    叶韶光觉得可能是手套太新还没用过的原因。
    果然,在用力活动了几下手指后,就没事了,而且这双手套特别亲肤,完美的贴合在肌肤上,好像是自己的第二层皮肤一样,没有任何异物感,舒服的她都不想摘下来了。
    “谢什么?你那么照顾我,我早想送你一件礼物了!”
    吊带袜女生叫宋沫沫,刚上初中那会儿,经常被女混混欺负,是叶韶光帮了她,从那以后,她就成了叶韶光的小迷妹。
    “光姐,我刚才看你戴着围裙,是谁这么走运,有幸让你给她理发?”
    一个穿着短裤,军靴的女生,坐在摩托车上,一条腿撑着地面,调侃叶韶光。
    “肯定是二中的某个女学霸!”
    “那必须的!”
    “光姐就好这一口儿!”
    太妹团的众人嘻嘻哈哈,她们知道叶韶光不喜欢理发这份工作,也不喜欢男生,如果对方是二中的女学生,除外!
    陆九凌不知道,他早上和那个穿裤衩的社会人邹龙对视,才是让叶韶光主动给他理发的最大原因。
    叶韶光不喜欢男生,更不喜欢软弱的男生。
    “光姐,你就算亲自给她们理发,也偷不到她们脑子里的知识!”
    宋沫沫安慰:“认命吧,咱们就不是学习那块料!”
    “不过你可以找个学霸嫁了,生一个聪明的宝宝!”
    军靴妹打趣。
    “出发出发!”
    叶韶光不想谈论陆九凌。
    她启动发动机,踩离合器挂挡,接着轻拧油门,重型的仿赛摩托便犹如一条大海中恣意翱翔的剑鱼,轻盈地拐上大街,窜了出去。
    太妹们猛轰油门,纷纷跟上!
    宋沫沫坐在后座上,抱着军靴妹的腰,神色复杂地看了会儿在公路上宛若一道流星迅速远去的叶韶光,然后她右手掏出手机,发了一条信息。
    小松子:冯哥,她收下礼物了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回到出租屋的陆九凌,锻炼了一下午身体,吃过晚饭,正犹豫是不是去神明议会看看,手机上叮咚一声,沉寂了一整晚的1号游戏代练群里,终于有人说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