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准备进城 (第1/3页)
从下笔开始,宋冕就开始琢磨让人跟着自己一起进城了。
起先目标是大哥,毕竟大哥武力值超标,比起宋老蔫的那老头强上不少,不过眼下大哥已经改变了心态,老太太则成了宋冕新的要争取的目标。
俗话说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如果老太太真的能争取过来,肯定能成为他的一大助力。
老太太看着宋冕手头厚厚的草稿,噗嗤一声笑了,“你这三百千刚背完,就能写小说了?”
从明朝开始,小说就开始在全国各地泛滥,像是什么《三国演义》《金瓶梅》等等,已经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。
更有不少穷酸书生,科举无门,专门写一些不堪入目的小说出来,赚取稿费过活。
所以老太太倒是能听懂宋冕的意思,因为老太太也喜欢去大集上,听人家讲一些西厢记之类的故事。
“阿奶,您可别小瞧人。我去了那么多大户人家做书童,耳濡目染地肯听过不少好故事。毕竟这些年学好没怎么学到,这些小说之流的东西,我可是天天跟着公子哥们一起听的。”
扯旗的作用非常明显,一听到那些大户人家,老太太就信了几分。
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哥,读书未必能有多好,但是说到玩,那可都是一等一的。
老太太看着宋冕的草稿,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,她认字,但是却不多。
皱着眉头道,“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故事。”
宋冕也不含糊,坐在一旁就开始给老太太讲起龙孟华因为复仇流亡海外,驾驶巨型孔明灯环游全球,寻找妻子的故事。
老太太起初听着感觉没啥,因为他之前也经常听一些因为得罪人,跑到南洋建国称帝之类的故事,可当宋冕讲到巨型孔明灯可以抵御海上风暴和火炮,机械假肢,点灯,电话之类的物品的时候,脸上的表情逐渐震撼起来。
就连大嫂和大哥都沉浸在宋冕所描绘的世界里。
老太太的手臂都有些颤抖,这故事说得好啊,这小说里面的生活,怕是连皇爷都无比渴望啊。
“孩儿啊,这真的是你写的?还是你在蚝镜看到的?莫不是洋人,已经厉害到这种地步了?”
没办法,实在是宋冕说起那些科技物品的时候,惟妙惟肖,仿佛亲眼经历过一般。
老太太不得不怀疑,弗朗机人已经如此厉害了。
他老人家哪里知道,不论是机械臂,还是电灯,乃至热气球,都是他后世很常见的东西,而且他都用过。
他描绘起来,肯定比起那些没见过的人强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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