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五章 神国法则,初定秩序 (第2/3页)
劣汰,但兼顾潜力与忠诚,确保阶层流动性与核心稳定性。)
    “第三条,战斗秩序。”
    “神庭鼓励竞争,但严禁内耗残杀。设立‘战神台’,弟子间若有不可调和矛盾,可申请登台决斗,分高下,亦可决生死,但需有高阶修士公证。私下斗法致残致死者,废其修为,吞噬其道基,以儆效尤!”
    (对应法则:力量需要宣泄的渠道,但必须在规则框架内,维护整体稳定。)
    “第四条,资源秩序。”
    “落凤山灵脉及神庭掌控下所有资源点,皆为神庭公有。依据贡献度进行分配。设立‘丹霞殿’、‘器殿’、‘阵殿’、‘符殿’,统一管理、生产、发放各类资源,严禁私占、浪费。”
    (对应法则:资源集中,高效利用,滋养整体。)
    “第五条,传承秩序。”
    “神庭根本法,乃法则种子体系。弟子需立下神魂誓言,永不外泄核心传承。根据贡献与忠诚,逐步开放更高层次的法则感悟。叛庭者,天涯海角,亦将追回其所有,神魂俱灭!”
    (对应法则:知识即力量,需要最严格的保护与最谨慎的授予。)
    “第六条,监察秩序。”
    “暗影殿独立于各殿之外,直接对本座负责。监察神庭内外,上至长老,下至普通弟子,凡有触犯庭规、背叛神庭者,暗影殿有权先斩后奏!”
    (对应法则:绝对的忠诚需要绝对的监督,阴影是光明的必要补充。)
    一条条秩序,伴随着神国法则的威压,被清晰地确立下来。它们并非冰冷的条文,而是蕴含着“道”的活性规则,与每一位融入法则种子的弟子隐隐共鸣,让他们从心底里认同并愿意遵守。
    苏晓梦依据这些秩序,迅速搭建起了神庭的行政管理框架和贡献点兑换体系。
    秦无双则开始着手制定“战神台”的具体规则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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