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翻盘之论:治国如养猪 (第2/3页)
往外望,眼神里带着一丝纠结的共鸣。
半个时辰后第四场开启:通过前三场的林闲开启降维打击。
考题:模拟县令处理一桩奇葩案件——张三家养的牛,吃了李四家晾晒的进士袍。
李四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五十两,并声称此袍承载文运,坏了其前程。
这题目一出,不少学子傻眼了。
这咋判?判赔钱?金额太高。
不赔?李四看着挺可怜。
很多考生绞尽脑汁,无非写了一大篇“以和为贵”、“邻里守望相助”的酸腐文章。
林闲一看乐了,这题他熟啊!
前世啥奇葩案子没听过?
他嘴角一翘,开始“整活”:
首先定性:“牛嚼衣,乃畜牲之过,非人之罪。然畜主疏于管教,难辞其咎。”
其次损失评估:“查《大周律》,衣物损毁按市价赔偿。进士袍虽贵,然市价不过一两。李四所谓‘文运’,虚无缥缈,如同说书先生嘴里的龙气,本官无法估价,不予支持。”
最后神转折判决:“判张三赔李四袍子钱一两。然李四夸大其词,近乎讹诈,罚铜钱五十文,当堂缴纳,以儆效尤。
另鉴于进士袍已毁恐有不祥,为安抚李四情绪,着张三将肇事之牛牵至文庙前,让此畜生于圣人像前静思己过半个时辰感受文气,或可抵消其对文运之冲撞。退堂!”
这判词既有法理依据,又带着一股市井智慧般的“痞气”和幽默感,尤其是让牛去文庙“静思己过”。
这一招,简直是灵魂之笔。
周知县再次阅卷林闲时,刚喝进去的茶差点喷出来。
先是哭笑不得:“这林闲,搞什么名堂?”
但细品之下,却发现这判决看似荒唐,却完美平息了纠纷。
既惩戒了讹诈还给了双方一个台阶下,比那些空谈道德的答案高明到不知哪里去了!
他忍着笑,在卷上批了四个字:“诙谐老辣,堪为良吏!”
重头戏在第五场的“策问”,题目是:“论教化与刑赏之关系”。
此题看似老生常谈,无非是儒家“德主刑辅”那一套。
众多考生纷纷提笔,引经据典,开始阐述教化的重要性,刑赏只是辅助。
林闲却微微一笑。就这?太没有挑战性了。
他略一沉吟才正式破题,但观点却石破天惊:
“上峰此问,犹如问养猪何以长膘——光念《三字经》不行,光挥鞭子当然也不行!”
“教化,是搭好猪圈、配好饲料,让猪知道好好长膘才有肉吃。这叫输出文化,成本最低。”
“刑赏,是定好规矩:长膘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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