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疾速追杀 (第2/3页)
李昱开出的工资跟白人相等。
在这个年代的美国,在美华人的平均薪酬远低于在美白人,二者间的差距可能有好几倍!
其实,老板那时的员工已完全够用,压根儿就不需要再聘用李昱,只单纯地想帮李昱一把而已。
正是多亏了老板的悉心关照,李昱才能这么快就适应这个时空,逐渐站稳脚跟,免于当一个流浪汉。
然而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毁了这一切。
半个月前的星期五夜晚,一伙驾驶豪车的不速之客来到这座小镇,光临老板的咖啡馆。
起初,他们只是正常地喝咖啡。
可渐渐的,他们的情绪逐渐亢奋——多半是吸叶子了——大吵大闹,严重影响到咖啡馆的正常营运。
为了维护店铺的秩序,老板义正言辞地上前劝解。
没成想,此举惹来了对方的不快。
他们对老板大打出手,使老板受了不小的伤势,并肆意毁坏店内的一切物事。
桌子、椅子、咖啡罐……凡是能砸烂的东西,统统被他们破坏殆尽。
在离开之前,他们还不忘放一把火。
将咖啡馆彻底糟蹋干净后,他们大笑着乘车而去。
那天晚上,李昱恰好没有值班,没有见到这群狗杂种。
这间咖啡馆是老板的毕生心血,就因一场飞来横祸,毁于一旦。
是时,老板哭成泪人,几近昏厥。
是时,李昱面无表情地看着变为废墟的咖啡馆,好半晌后,他默默地回到住所,收拾行李。
是时,老板看穿了李昱的意图,急忙上前劝阻,但遭到李昱的婉拒。
像老板这样的好人,不应该被枪指着。
坏人才应该被枪指着!
他尊敬品德高尚的老板,喜欢老板煮的咖啡,也很喜欢这间氛围温馨的咖啡馆。
所以……需要有人来为此做个交代!
咖啡馆被毁后,他从老板那儿获悉两条至关重要的情报——
其一,这伙人驾驶的车子挂着旧金山的牌照,只可惜老板没能记住其车牌号。
其二,其中的某个人的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,其年纪在25岁左右。
就这样,李昱毅然决然地离开“初始小镇”,动身前往旧金山!
除了找寻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的狗杂种之外,李昱前往旧金山还有别的理由。
旧金山乃美国西海岸最大的城市之一,人口众多,机遇众多,肯定有更多的“角色扮演”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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