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传奇永不熄(三) (第3/3页)
画脚,你已有取死之道!
………
陈征条例公布之后,马里兰大学彻底热闹了起来。
陈征被迫搬出了校园公寓,暂时住进了一家保镖众多的酒店。
各路传奇经纪人、各家球鞋公司等等,皆是朝着这家酒店,争先恐后的涌来。
几乎每隔半个小时,陈征就要接待一批巨头代表。
锐步代表:“陈,我们知道你和耐克有初定协议,如果你已经签下阴阳合同了的话,我们愿意替你付违约金,只要你肯加入我们,我们给你的报价是7年1.1亿美元。”
阿迪代表:“陈,我告诉你一个内部消息,我们内部决定彻底放弃科比了。只要你愿意来我们阿迪,我们将会把你列入第一球星,为你全力打造属于你的个人品牌!”
锐步和阿迪等球鞋友商这么一动,原本自认为稳坐钓鱼台的耐克当即就坐不住了。
耐克总裁、副总裁和乔丹,联手而至。
在友商的逼迫下,耐克一方不得不提出了比之前还要优厚的商业合同。
这一回他们是心甘情愿,甚至还很着急,比如内部这回也没有之前那般引起争议,唯恐陈征真的转投阿迪。
而最初协议的商业合同,对于陈征,耐克的报价是7年,约1亿美元,高得夸张,那时就让陈征感受到他们的满满诚意。
现在给出的商业合同,对于陈征,耐克的报价依旧是7年,约1亿美元,但却是额外给出了让陈征可以与耐克携手创立品牌,如同乔丹那般的做法,诚意高得离谱。
尽管这个共创球鞋是在合同的第五年才会正式起效,却也是让陈征大为震动,因为这是科比和勒布朗都很难做到的事情。
这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代言合同,而是一份全面的营销和代言协议,涵盖了球鞋、服装以及全球营销活动。
……
2004年4月10日。
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,陈征与耐克联手召开媒体发布会,各方云动。
就连NBA中的各大球星也都没有心思比赛,准时收看着这场由ESPN直播的“决定一事件”。
他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,尽管陈征尚未登陆NBA,但这必然会改变NBA的格局。
(抱歉,最近广州天气大变,降温睡过头了。后面的两更,我在修稿之后,会于18点准时放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