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九章 当市长的义务 (第2/3页)
不过,相比于吃,他其实有点想知道这道点心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。
巧巧应该会喜欢吧?
他这么想着,又慢条斯理吃了一小块。
这点心确实味道不错,回头他也可以用蔷薇做辅助材料,试一试。
不过,苏羽有些疑惑,就问了:“爵士当了几年市长了?”
中学同学不太关心这个也可以理解,宋琼瑶答:“这是第二年了,其实再有二年不到,就完成义务了。”
“义务?”苏羽微微靠着沙发,从脑海里搜索资料。
应国历1189年,李温爵士,成为首都蓝月市也是整个应国第一位市长。
应国历1215年,国王正式颁发特许状予以确认,授权蓝月市市民每年可以选举一位市长,自此开启了市长制在应国的历史。
1300年以降,各主要城市尤其是国王作直接领主的自治城市,普遍建立起市长制,通过市民选举、王权任命相结合的选任方式来产生市长。
当选市长应觐见国王或国王的代表,并对国王宣誓——对王权忠诚。
布莱克郡也不例外。
这些是中学历史课都简单论述到了,可义务就是苏羽的知识盲区了,在他心目里,市长是官,是肥水衙门,怎么用“义务”二个字描述?
“是义务,和服兵役一样——爸爸当市长很辛苦的。”
“并且,当市长开始,就不能直接管理家族生意,否则就会遇到郡议会的弹劾!”
“这样辛苦,还没有薪水!”宋琼瑶似乎有点怨念:“不干还要罚款!”
见他不理解,她似乎贵族学学的不错,略说了点
原来,应历1346年蓝月市就规定:如果市民当选市长而拒绝履职,不仅仅缴纳100金海妖罚金,还将被判入狱一年,可以再缴纳1000金海妖来抵消入狱。
这并非一纸空文,应历1368年张先德绅士当选为蓝月市市长之后拒绝任职,以致重新选举,因此在多位市政官的见证下,在市政厅向时任市长交纳了共计1100金海妖的罚金。
到了现在,经济发展,罚金更扩大了3倍!
苏羽听的目瞪口呆。
这时,离开的宋疏影回来了,听了话题,笑着:“以前是这样,的确有不少人想逃避当市长的义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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